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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07年村庄整治工程的通知
2007-04-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龙泉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经各乡镇(街道)上报、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07年全市计划31个行政村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其中完成建设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1个,启动建设丽水市级新农村示范村4个 ,启动建设省、市级整治村26个。请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按照各自的职责,确保村庄整治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附:龙泉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2007年示范村、整治村建设规划表。

 

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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