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龙泉市公安局开展消防安全“进百村到万户”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龙泉市公安局开展消防安全“进百村到万户”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浙公消[2004]40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龙泉市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和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消防工作,落实消防责任,健全消防网络,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遏制农村火灾高发的势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消防安全“进百村到万户”活动工作的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以季春宝副局长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封亮和治安大队大队长黄培文任副组长,消防大队俞永池、占寿军、毛柳芳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进百村到万户”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封亮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7116031。
三、活动时间
从2004年2月13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
四、集中活动的重点对象
在这次全市统一行动期间,要将火灾多发乡镇、距城市较偏远(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差)的乡镇、乡镇企业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乡镇、城乡结合部出租房集中的乡镇等四类乡镇作为此次集中活动的重点对象。
五、具体做法
按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具体开展以下工作:
(一)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召集在乡镇召开一次由村委主任、公安派出所所长、乡镇企业法定代表人、义务消防队队长等人员参加的会议,通报当前火灾形势,部署今年消防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派出所(警务区)消防协管员配合市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部分乡镇重点企业、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三)各乡镇(街道)配合市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走村访户,对广大村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分发宣传资料,宣讲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火灾的重要性,并把当前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作为一项宣讲、检查内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逃生自救等常识。
(四)市消防大队对专(兼)职、义务消防队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高战斗力。
六、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应早计划、早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定时、定人、定重点,责任到人。
(一)市公安局将组织各公安派出所(警务区)消防协管员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把各公安派出所(警务区)消防协管员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力军,积极支持配合市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深入村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排查消防隐患。并以去年安仁、小梅两镇农村消防工作试点为契机,把此次活动与建设本地义务消防队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防消结合,切实加强对农村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1、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预先通过走访,对农村的道路、水源、消防灭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摸底、熟悉,并登记造册,填制《农村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农村基本情况消防档案,为建立乡镇(街道)农村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和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收集第一手资料,协助市消防大队做好农村火灾扑救信息资料库的建设。
2、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消防联络员,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3、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推行配泵建队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尽快行动起来,全面提高广大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尽最大可能减少因火灾可能造成的损失。
4、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现有的宣传阵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板报和防火公约,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好的做法、经验及时以信息的形式报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总结经验,制定农村消防工作建设计划,建立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对本乡镇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
(三)市消防大队要以上述四类乡镇(街道)为重点,在此基础上扩大走访的覆盖面,在全市统一行动期间未涉及的乡镇和各行政村,要争取在一季度内走一遍。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把活动情况报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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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公安 消防安全△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检察院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