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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办〔2006〕8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集中整治攻坚活动的通知
2006-10-17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近来,我市社会治安、群众信访、安全生产等领域相继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群众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增多,直接影响着“法治龙泉”和“平安龙泉”建设。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一次“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集中整治攻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这次集中整治攻坚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法治龙泉”和“平安龙泉”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做到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在此基础上,按“畅通渠道、维护秩序”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工作,促进社会全面稳定,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这次集中整治攻坚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建立集中整治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邵戌汛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徐光文,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徐为民任副组长,罗明、阙建平、叶宪森、张明、龚贤伟、周善清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叶宪森同志担任。

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把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遏制越级上访,减少初访、提高息诉罢访率上,务求工作实效。

三、活动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攻坚活动从8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2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排查阶段(8月初至8月20日):各级、各部门对本系统、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要力求全面,应排尽排。既要排查目前已经发生的信访矛盾和问题,也要排查虽未发生但可能诱发的其他社会隐患问题;既要排查生产领域的问题,也要排查生活领域的各种纠纷和矛盾。对排查不彻底、发生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的单位,将进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在8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不稳定因素排查包案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委政法委。传真号码:7262131,电子邮件地址lqzfw6@sina.com

2、领导包案、下访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确定一批重点疑难案件、久拖不决的案件以及进京上访案件,由市领导进行包案处理。包案领导要通过下访、座谈等方式,亲自组织协调解决,并承担包接待、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的责任,努力实现“四个一批”,即对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批;对一些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耐心向他们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解释疏导一批;对一些反映普遍的倾向性、政策性问题,带回来研究一批;对一些无理上访的,给予明确定性,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使之息访一批。同时,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其他问题,也要逐一研究,分别落实本单位的领导进行包案解决,并确定具体承办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限期作出处理,每10个工作日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因政策原因不能解决或已作出妥善处理但当事人固执不听继续上访的,除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外,要按照信访终结程序依法进行终结处理。

3、巩固督查阶段(9月20日至30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参与,对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消极、工作不力、问题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甚至使矛盾激化的,将作出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解难题、保稳定、促发展”集中整治攻坚活动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表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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