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委办〔200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工作的实际,2004年社区建设总的要求是: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调研"的工作思路,以建设新型社区为目标,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力争在推进社区自治、完善社区服务、提升社区文化、促进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不断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一、抓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水平
社区工作内容丰富,任务繁重,没有一支高素质的队伍难以完成社区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示范社区的领导班子。配齐社区干部,关键是要配强、配好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根据丽水市社区工作会议要求,在乡镇、街道、市直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也可从退休、退居"二线"的机关领导干部中选派一部分到社区担任书记、指导员;还可以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干部;提倡有条件的共建单位,派出干部到社区帮助工作。上级机关单位、街道不得向社区抽调干部。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组织部门在干部培训的总体方案中,每年都要组织一次社区干部的培训,并选派社区干部参加省民政厅、省行政学院举办的社区工作者轮训学习。同时可采用交流、考察等形式提高社区干部的业务水平。三是适当提高社区干部的待遇。根据丽水市社区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2004年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月工资将提高到800元,副职700元,其他社区干部600元。同时落实好社区干部的医疗保险。四是各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建立社区干部工作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每年要组织1-2次对社区干部的测评和民主评议,对测评和民主评议不称职的社区干部要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替换和解聘。财政部门将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按人头费下拨到街道、社区,不指定到人。
二、理顺各种关系,推进社区组织自身建设
龙泉社区建设应该说刚起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工作和服务居民的水平不高,许多关系还没有理顺。一是要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的建设。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共建)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机构的工作职责。要建立居民决策制度,社区内的重大事务要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要建立居务公开制度,以社区公开栏等形式,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定期公布,增强社区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民主协商制度,即辖区成员单位、知名人士、有经验的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协商制度。同时规范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进一步落实社区的自治权和居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和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下一届三分之一的社区直选做好准备。二是进一步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机关部门要求社区办的事情,必须按照“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保证社区有人力、有财力完成各项协办的事情,不能增加社区的负担。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起辖区调控和属地管理职能,要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上、经济上的相对独立自主权,把社区工作方向逐步从领导转到指导和监督上来。三是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力培育中介组织,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服务功能。四是要建立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制度。政府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在社区设立工作机构。如需要在社区内设立机构、下达任务、开展评比活动、举办培训等,都必须向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申请,实行准入审批。五是重视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根据要求,龙泉市2004年要完成一个重点村的"撤村建居"试点工作。龙渊街道要先做好调研,确定一个村进行试点。市委、市政府将成立"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进住龙渊街道,妥善解决城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土地补偿、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
三、适应居民要求,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服务居民是社区建设永恒的主题,是社区建设生命力的价值所在。一是要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2004年在剑池街道设立社区服务中心试点,同时全市11个社区要有8个社区建立服务站。有条件的社区都要设立阅览室、健身房等。二是要扩大社区服务领域,开展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居民的需要,全面开展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幼儿托管、养老助残、娱乐健身、物业管理等多方面的服务。特别是社区医疗卫生工作,各类医院不但要进入社区开展服务,而且还要进门入户开展医疗服务,推广契约式上门服务,要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要重视完善医疗急救服务,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体现城市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暖。2004年底前,30%的社区要建有医疗服务站。三是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区要设立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站,并开展家政服务等。同时,要在社区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行国家补助人员、低保对象义务工制度。四是以创建"数字化社区"为目标,促进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要加快"数字化社区"建设,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把社区工作资料、信息、服务等内容上网发布,统一进行联网服务。
四、落实职责,推进社区资源共享
社区建设除了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外,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努力推进社区共建、资源共享。一是充分发挥市领导联系社区的作用。2004年每位市联系领导到社区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并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二是认真落实《龙泉市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尤其是市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和落实地方税收的有关政策,市建设局要在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中负责社区用房的规划编制,并认真做好社区用房的实施监督和落实工作,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根据《龙泉市社区建设资源共享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驻共建,促进发展"的原则,激活社区的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现有社会资源的共享程度。市直各单位要带头参与社区共建工作,按照无偿、低偿标准,向社区居民开放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真正营造一个"思想工作联做、生活环境联建、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科技文化联谊"的共驻共建氛围。四是开展文明平安社区建设活动。文明社区是文明城市的基础,平安是社区工作的第一要务,是文明社区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平安"五进社区活动"。努力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重点从抓好社区环境的综合治理开始,大力整治脏、乱、差。五是继续抓好示范社区建设。各个示范社区要按照规范化验收标准重点抓好,争取年内在社区用房等方面都能达到上级的要求。
五、加大投入,逐步解决社区自有用房
我市11个社区除了贤良社区是自有用房外,其他都是租用的,而且面积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要坚持"综合利用、资源共享、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的原则,通过建设、整合、调剂、无偿提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社区的办公、综治警务、活动等用房,加强社区安全防范配套设施建设,帮助社区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按照丽水市社区工作会议的要求,2004年80%的社区用房要达100平方米以上,90%的社区要有综治警务室,60%的社区有老年活动中心,为此责任单位必须规划好,并逐步做好落实工作。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
主题词:社区建设 2004年 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抄送:丽水市委办、市政府办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2004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1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