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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办[2004]32号
 
关于印发《龙泉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0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4-11-30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龙泉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0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各牵头单位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22日
              

 

                       龙泉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0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扩大群众对政策制定、办事规程和办事结果的知情权,整体上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有效监督、高效运行的政务公开网络,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突出重点,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在现有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业支撑城市,旅游带动商贸,文化推动经济"的主题,树立责任政府的行政理念,依法深化政务公开。公开《市委、市政府2004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继续在机关内部推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内部财务收支、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公开。进一步抓好有事权、财权、人事权的部门,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和办事承诺制度(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产生活热点、难点问题,强化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城市拆迁政策补偿、人才招聘流动等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政策公开和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市人劳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
  2、深入推进全市乡镇政务公开和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扩大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成立乡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乡镇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全面深化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加大农村基层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公开力度,巩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成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办)、市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落实《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精神,从促进企业民主管理,融洽劳资关系,实现维护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双赢"出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规范、完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巩固厂务公开成果,提高厂务公开质量,扩大厂务公开覆盖面,力争2004年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经贸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体广电局〕。
  二、巩固完善,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
  1、深化各类投资项目和公开信息资料库、数据库建设,启动"中国·龙泉"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计划局、市经贸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国·龙泉"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办公室)。落实群众对龙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通过"中国·龙泉"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传媒的作用,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群众日常生活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审批环境和投资导向(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中国·龙泉"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办公室)。在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里的布置,充分整合资源,加强管理,统一建设各级政府招投标总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计划局)。
  2、根据国家《行政许可法》,做好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事项的清理,并向社会公开。推行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前,完成重大审批事项的全面清理工作。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告知承诺制度和"一站式"办公服务,在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时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力求在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树好效率政府的窗口形象(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市体改办)。
  3、推进"网上审批",要求市直具有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方便群众投资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三、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1、健全多形式的内部监督机制,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加快对各乡镇(街道)、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考核力度,使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2、加强政务公开薄弱环节的监督,创建诚信政府。一是针对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的投诉,加强受理、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实行办理结果公开和反馈制度。二是开展企业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需求的调研,主动介入并关注我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经济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主题词: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04年 通知
 抄送:丽水市委办、市政府办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2004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1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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