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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委办[2004]29号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4-11-30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现就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丽水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以硬的措施、实的行动、铁的纪律,解决机关效能不高的问题。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推进管理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廉政勤政,提高工作效率,培育区域经济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龙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2、主要内容。开展"九查九看"活动。即查中心意识,看是否真正树立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查服务态度,看说话办事是否做到热情、文明、礼貌;查工作效率,看是否有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行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有形式主义和虚报浮夸问题;查群众观念,看是否有"三难"、"三乱"等问题;查工作制度,看是否有无章可循问题;查法制观念,看是否有行政乱作为、不作为、不廉洁的行为;查组织观念,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懒散懈怠、无所作为的问题。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九查九看"活动,努力达到"六个进一步"的要求: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是我市最大任务的观念;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三难"、"三乱"现象基本杜绝;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严肃追究;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上班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进行娱乐活动,工作时间谈天说地、东游西晃、搬弄是非现象得到遏止,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全市机关在严格执行丽水市规定的5条禁令基础上,实行3个不准。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违法执法,执法不公;严禁作风浮夸,态度冷漠;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准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不准工作时间进行娱乐活动;不准违规饮酒贻误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抓教育。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十六篇文章和省委习近平书记在全省机关效能建设电视电话动员会上的讲话、丽水市委楼阳生书记在丽水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陈荣高书记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二是就"石乡林业工作站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事件组织专题讨论;三是对全市机关干部进行培训;四是建立乡镇、街道、部门机关理论中心组夜学制度和党员学习卡制度,适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论坛,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党校>
  2、抓组织。成立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赋予该中心直接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和对各乡镇、街道、部门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并为之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3、抓清理。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以“减量”为重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削减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以“提速”为目标,改进审批方式,加强招投标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办事“六公开”制度,推进并联审批制和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进一步落实,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以“规范”为保障,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建立健全具体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增强效率观念,既要确保审批事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更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力求能快则快,不允许存在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审批项目,以及在核定办理时限内办事拖拉现象。
  4、抓制度。一是制定《龙泉市机关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试行)》、《龙泉市机关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龙泉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龙泉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职责》等规章,使整个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有章可循<牵头单位: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是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定位,积极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牵头单位: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单位>。三是按照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度、行政许可审查制度、听证制度、监督检查记录查阅制度、申报检举制度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
  5、抓考评。一是规范各乡镇、街道、部门机关中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他们的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二是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公务员诫勉制度和辞退制度,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牵头单位: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三是开展评议机关、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建优质文明窗口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6、抓督查。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会同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制度的落实。二是聘请离退休老同志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工商企业主等各界人士作为效能建设监督员,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适时开展"阳光投诉"活动,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把效能建设的评判权交给群众、交给企业、交给服务对象。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正反典型,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曝光的曝光。<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7、抓纪律。在《龙泉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明确纪律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按照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视情分别给予作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诫勉、停职、离岗培训、引咎辞职或免职、辞退处理。违反规定者所在单位要负连带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三、具体安排
  整个活动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3年12月-2004年2月)
  1、成立龙泉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龙泉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与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2、制定《龙泉市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试行)》、《龙泉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龙泉市机关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若干意见(试行)》、《龙泉市机关效能建设全员培训方案》。
  3、起草《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4、印发《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及清理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3月)
  1、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市委陈荣高书记作动员讲话。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机关各单位(包括省市属单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曾担任过实职副县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同志在市政府二楼会堂主会场参加动员大会,各乡镇、街道,机关各单位其他干部分别在本单位集中组织收看。

  2、发放并组织学习《机关效能建设干部读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各乡镇、街道、部门成立机关效能建设机构,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4、举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培训会,学习贯彻省委习近平书记、乔传秀副书记和丽水市委楼阳生书记、龙泉市委陈荣高书记的讲话精神,部署有关工作。
  5、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报道计划,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6、组织开展全市机关干部全员培训(具体方案另行发文)。
  7、有关单位就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实施主体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三)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4月-9月)
  1、各乡镇、街道、部门对照"九查九看"和"5条禁令3个不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2、开展"石乡林业站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事件专题讨论,从中吸取教训。
  3、组织开展"阳光投诉"活动,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并组织培训,开展督查工作。
  4、相关单位提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公开,精简会议文件的意见。
  5、行政许可清理办公室对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布。(这项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6、各乡镇、街道、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服务制度。
  (四)督查整改阶段(2004年10月-11月)
  1、组织开展"一创两评"活动,即创优质服务窗口、评议机关、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
  2、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各乡镇、街道、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4、组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事关全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曝光,对顶风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
  (五)总结完善阶段(2004年12月)
  1、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工作总结。
  2、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经验交流、工作总结、先进表彰大会。
  3、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内容。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要担任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并设立办公室,抽选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统筹安排,抓好结合。一是要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通过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要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通过效能建设,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要与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丽水市级文明城市相结合,将效能建设的情况列入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四是要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在现有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将公开承诺事项落到实处;五是要与各单位的工作有机结合,将效能建设活动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17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 实施意见
  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抄送:丽水市委办、市政府办,丽水市机关效能办
中共龙泉市委办公室 2004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1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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