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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龙教[2006]32号
2006-11-24


 

各中小学、中职校、乡镇学校辅导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改革,理顺学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的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教育,针对当前我市学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及时传达贯彻到全体教职工,并认真执行。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外流防控工作,巩固生源。

1、各学校全体教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生源。学校要就生源外流现象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动态,除正规渠道招生外,不让一个初中、小学毕业生外流。

2、各学校要把防止学生外流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相关制度,层层落实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对每一位初中、小学毕业生的就学动向实行全程跟踪,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3、坚决制止教职工为外地学校招生的行为,特别是对搞有偿招生的,一经查实,教育局将作出相应处理:

(1)、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招生所得予以收缴;

(2)、不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定;

(3)、取消当年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农村学校的教师,取消当年选调进城考试资格。

4、局机关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率先做好示范,发挥带头作用,不将本人子女送到外地学校就读。

5、学校要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1、广大教师要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弘扬传统美德,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特别是学困生提供义务辅导。确属家长迫切要求教师带生(家教)的,一名教师所带学生人数必须限定在5人以内。教师带生(家教)必须履行以下程序:由学生家长以书面形式向辅导教师提出申请,辅导教师将申请报告提交所在学校审批备案。教育局将根据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督查力度,如发现教师有违规行为的,按违反师德师风处理,并扣减相关学校年度考核中的相关分值。

2、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队伍。倡导广大教师加强业务学习,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在工作日不参与玩麻将、打扑克等有损于教师形象的娱乐活动。

3、教师不得在学期当中学习驾驶技术,需要学习的必须安排在暑期中进行。

三、认真履行学校人事工作、宣传工作相关程序。

1、城区学校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报告和方案要先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有关竞聘结果,龙一中、中职校、龙二中、龙三中、育才中学、养真中学、实验小学由教育局批复,学校发文任命;西新小学、东升小学、水南小学、南秦小学由教育局批复,城区辅导学校发文任命。

2、各校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弘扬教育系统正气,形成合力。但涉及招生宣传、成绩公布等内容的,需由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执行;中考成绩由教育局统一发布;学校新生报名时间,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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