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现将《龙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落实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平稳扎实地推进。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龙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监察局: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制定严肃纪律实行责任制追究办法;负责监察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情况;受理并调查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二、市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管领导干部、部门、乡镇(街道)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加强干部协调;协调原籍移民的市管干部协同做好有关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协同编委等部门共同研究规范市移民管理机构和乡镇(街道)移民工作内设机构,进一步理顺移民工作体系,加强移民管理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共同编印宣传提纲和政策解答,并牵头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四、市人劳社保局:加强干部协调,会同组织部门确保移民工作人员力量;协同编委等部门进一步研究规范市移民办公室以及乡镇(街道)移民工作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级职能等方面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根据省市编委精神,参照遂昌等周边县市关于移民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加强研究,提出方案,研究落实。
五、市发改局:会同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完善水库移民政策的有关协调工作;会同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负责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纳入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安排包括政府性投资、国债资金等在内的建设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督促指导将发展改革系统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提出解决小型水库的移民困难问题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的资金筹资方案。
六、市财政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移民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各项制度;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筹措拨付与使用管理;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等政府性资金和项目时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落实移民工作经费,为移民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七、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制定水库移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矛盾排查、信息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移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防止移民区出现非法组织;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做好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并为人口核定工作中有关户籍证明等提供方便和绿色通道;共同研究在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有关户籍认定等有关疑难问题。
八、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防洪、饮水安全、农田灌溉、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水利设施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提供瑞垟一级电站等有关水库工程的设计和审批文件、竣工验收资料和移民原迁移民人口名册等,协助移民管理部门做好大中型水库的人口核定工作。
九、市电力局:负责督促所属水电站及时足额缴纳后期扶持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提供大白岸电站等有关水库工程的设计和审批文件、竣工验收资料和移民原迁移民人口名册等,协助移民管理部门做好大中型水库的人口核定工作。
十、市移民办:牵头组织制定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会同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库区维护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数的核定工作;协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承办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信息的收集与交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市审计局:负责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后期扶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信访局: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制订《龙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掌握信访动态,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共同做好接访和解释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就贯彻国发17号文件,维护龙泉稳定的精神,督促乡镇(街道)抓好维稳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信访考核工作。
十三、民政局:负责落实困难移民低保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户口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做到应保尽保;关心帮助困难移民,改善提高移民生活水平;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移民人口核定工作,共同研究认定人口登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十四、计生局: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加强指导,共同研究认定核定登记工作中有关非计划生育、领养、婚嫁等人口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十五、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对本辖区内的移民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各移民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并保质按时完成;在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会同移民管理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严肃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严格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精神,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控工作,坚决制止非法组织,不允许出现非法上访等现象;对本辖区内完善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的思想发动、政策落实、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质量、社会稳定实行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