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企外发[2008]69号
各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8年9月在广州市举行。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组织部分中小企业参加此次博览会,现就做好我省组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本次展会以“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共同发展”为主题,以中小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中介服务机构的帮助,使广大中小企业能够拥有一个展示产品、树立品牌、拓展市场、加强交流的舞台,形成与大企业公平竞争、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25日。
地址: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三、展会规模范围
展会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韩国及其他国家(地区)展位1000个。在中博会中设立“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馆”,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9个行业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韩国展区、亚欧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四、主要活动项目
(一)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展示、洽谈和交易
(二)中韩中小企业发展高峰论坛
(三)中韩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洽谈会
(四)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
(五)中小企业产品采购说明会
(六)中小企业专题培训
(七)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论坛
五、展位安排
按照组委会通知要求,本次展会我省将组织170个展位参展。为使组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展位分配如下:
杭州 26,宁波 26,温州 14,嘉兴 20,绍兴 20,湖州 14,金华 12,台州 14,舟山 8,衢州 8,丽水 8。
在展位的安排上,各市以县(市、区)域、行业相对集中为宜。
六、工作要求
组展任务由各市政府组织落实,具体参展企业请确定经贸(中小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按各50%负责落实(展位的具体分配可由其主管部门视情确定),并由各市统一填写好《参展企业报名表》(附件一)、《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二)和《车辆住宿登记表》(附件三),于2008年8月22日前汇总后分别用电子邮件和信件两种方式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外经处(邮箱地址:
qd5555@126.com)、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私经济监管局(邮箱地址:zjgsfw@126.com)。同时将展位费汇入指定帐户,标准展位费6800元/个(省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展位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为加强对此次博览会组织领导,届时将成立“中博会”浙江代表团,展览团秘书处由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各市将联络员姓名、电话、手机号及电子信箱于8月8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外经处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私经济监管局。
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董晓培 夏海民 秦春林
电 话:0571-85108172
传 真:0571-85154640
地 址:杭州环城北路296号(邮编310006)
开户名: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产品质量监督中心
开户行:工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39900058610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杨军 卢华雄 吴秀琴
电 话:0571-87023973,88383388-9135
传 真:0571-87076358,88385241
开户名:浙江省个体私营企业服务中心
开户行:杭州银行延安支行
帐 号:78008100086800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