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我省召开《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对全省贯彻实施《条例》作出全面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荣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必将有利于墙体材料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改善建筑功能,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各级政府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全面落实。省经贸委主任丁耀民就《条例》贯彻实施作出部署,强调要重点抓好粘土砖瓦窑关停淘汰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多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培育和扶持重点骨干企业;加强市场监管,抓好产品质量,扩展应用领域;继续开展农居建筑试点示范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