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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统〔2007〕34号)精神,龙泉市被列为浙江省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为认真搞好此次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于6月27日上午召开全市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贯彻落实《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布置全市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6月27日上午8:45。
三、会议地点:市行政中心东副楼一楼中会议厅。
四、参会人员: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人员或财务人员1名。
附:龙泉市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议程
龙泉市统计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龙泉市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 议 议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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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主 持 人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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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上 午 |
1、市统计局局长方晓龙讲话;
2、上洋镇人民政府作典型发言;
3、浙江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副处长周东春作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改革试点业务培训;
4、市统计局龚荣芬介绍工资统计电子台帐使用说明。 |
刘黎明 |
市行政中心东副楼一楼中会议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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