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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农村统计报表网上直报的通知


关于推行农村统计报表网上直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和丽水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全市农村统计和扶贫监测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将正式推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网上直报的重要性  统计网上直报是由各单位在网络中进行报表填制报送的新方法,是统计技术手段和计算机信息工程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实行统计直报可以减轻基层负担,实现数据传输的快速和高效率,各单位领导要提高对统计直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统计人员网上直报工作提供必要的计算机及网络等硬件设施。

二、开展网上直报的时间  从2006年年报开始正式实行网上直报,2006年年报采取网上直报和纸质报表同时进行,从2007年的定期报表开始,只要在规定上报时间内网上直报,数据定案后再将纸质报表打印(签字、盖章)送统计局备案即可。

  三、开展网上直报的要求  根据各种报表的上报时间,在规定上报时间前一个星期开启网上直报系统,在规定上报时间终了时关闭网上直报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数据或录入无效数据的,在网上直报系统关闭后,要用纸质报表送达统计局专业人员,并作为一次迟报报表的记录,屡次迟报统计报表的,将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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