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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改发〔2005〕11号)文件和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在全市推广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通知》(丽统[2006]54号文件)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网上直报工作,现就召开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培训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市统一采用省统计局计算中心和杭州中科软件公司合作开发的统计网上直报系统。此系统已通过了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的软件评测,并通过了专家鉴定。软件的版权由省统计局和杭州中科公司共同拥有,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和新功能增加等维护工作由杭州中科公司承担。

二、全市确定开展网上直报的专业: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

三、培训的具体安排: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统计人员各1名。

第二期:全市各劳动情况报表填报单位的劳动统计人员1名。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9月26日上午    8:30-11:30

第二期:9月26日下午   14:30-17:30

(三)培训地点:龙泉市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用:培训工作委托杭州中科软件公司负责进行,各单位支付培训费100元;网络维护工作自2007年开始,每单位维护费100元/年,均由各自单位支付给杭州中科软件公司,2007年维护费现与培训费一起收取,每个单位交培训费及网络维护费200元,以后每年只需交100元/年的网络维护费。

五、网上直报联系人:

规模以上工业:郑卫敏,电话7128178,670115;限额以上贸易住宿餐饮业:季荣,电话7122247;房地产业:朱秀亮,电话7122285;劳动工资:龚荣芬,电话7122944。

六、其他事项:

1、统计数据网上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我局专业人员反映。

    2、实行统计网上直报后,各单位不再向市统计局报送纸质报表。各单位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的建立情况,将作为市统计局今后统计执法的检查内容之一。

统计网上直报工作是我市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应用的各项有关工作,抓好落实,稳步推进。

 

 

 

龙 泉 市 统 计 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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