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第8 号令)和省统计局《关于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统认办[200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按照《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1、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2、各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有下属单位的如教育局、卫生局、广电局、计生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城建局、信用联社等部门,请主管局通知下属单位和人员前来报名)
3、乡镇统计员,包括工业统计、农经(农村)统计、劳动情况统计和计生统计等;
4、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中承担统计任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统计类专业大专、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目前从事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的人员,均要求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证;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其他人员,也可报名。
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近期正面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0日。报名地点:龙泉市统计局法规督查科,联系电话:7128518。
五、考试时间、科目:2006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 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六、考试费用:报名时需交纳资料费40元、考务费90元,共计130元。
附件: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