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浙江省局、丽水市局关于在统计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精神,龙泉市局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颁布《龙泉市统计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细则》,成立龙泉市统计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会议。近日,围绕“要不要依法统计,敢不敢依法统计,会不会依法统计,需不需要加强执法,执法目的是什么,如何提高执法效果,统计队伍是不是一支执法队伍,用什么样的理念指导依法统计”等问题展开大讨论、大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