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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310/2025-64760 生成时间:2025-09-22 16:31:18 发布机构: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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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省、丽水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执法质效,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健全法规体系。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立法调研。

2.推进依法履职。全面落实龙泉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丽水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意见,谋划“十五五”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根据人大要求,做好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每年开展4次以上领导班子集中学法活动。

3.保障科学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全市交通系统的落实,提升我市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及时修订或废止,从源头上确保各类工作依法而行。

4.强化法制审查。按要求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合法性审查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交通运输合法性审查目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争取报送若干本市改革创新举措、重难点审查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

二、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5.深化“枫桥式”基层站所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省厅“枫桥式”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和创建标准,打造完善我市“枫桥式”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特色品牌和典型案例,推动执法工作向预防和疏导端发力,进一步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6.推进规范执法。健全完善执法制度,配合落实丽水市局动态调整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用语指引和“双十条”禁令,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据采集指引、常用执法文书式样、执法案卷规范(2.0版)和行政执法错题本的学习培训,积极报送执法典型案例。

7.升级数智执法。运用执法记录仪统一平台建设,推广电子证据库、“掌上办”便民应用和“自助办”案由适用,争取案件“智能评”应用率达95%以上。协助深化“大数据执法”“无人机执法”等创新试点应用。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扩展非现场执法检查事项覆盖范围,加密稽查布控网络,提高非现场案件线索立案转化率,争取全市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达60%以上。配合探索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开展交通执法一张图建设成果运用。

8.深化暖心执法。深化实施“轻微免罚”,优化完善“轻微免罚”文书。全面贯彻落实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开展“说理式”执法实操视频宣贯,积极培育“说理式”执法实务能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行“三书同达”,精准助力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避免重复违法。推行“疫苗预防接种式执法”“简案快办”。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9.推进“三类”培训。扎实理论培训,落实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办法。严格按培训标准接受培训,确保培训课时达标。强化比武演训,以队伍形象提升为重点积极参与第六届全省执法比武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常态化比武练兵。

10.开展岗位大练兵。实施全员学法,以法律法规、执法制度为学习重点,分级分类制定学法清单,开展常态化日读、周学、月评、季测,培养执法人员勤学善思,提升一线法治素养。实施全岗位练兵,以装备使用、系统操作、巡查检查、文书制作、执法说理、队列体能等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制定岗位练兵计划,开展自训自学、面授观摩、实操练习和考评验收,满足岗位适应性要求,提升一线业务能力。实施全方位整纪,以着装不规范、语言不规范、态度“生冷硬”、工作“庸懒散”为重点,通过行风监督、12328举报投诉回访、执法记录仪内容巡查等方式,实施常态化、全覆盖纪律督察,强化作风检视,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11.严格执法监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深化案卷质量评查,推进日常评查和年度集中评查相结合,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行政执法满意度、执法大数据等执法分析研判。配合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持续自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全、过罚不当等执法问题。

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动态调整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优化行政检查方式,严格入企行政检查标准,实施“综合查一次”,实施检查“亮码”、处罚“赋码”,落实“预约式”指导服务,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制度。

13.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针对收费政策、招标投标、新兴业态等重点领域和督查检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专项行动。严格开展日常审查,重点关注交通运输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相关制度。

14.精准进行合规行政指导。扩大重点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引覆盖面,梳理常见法律风险,为企业提出合规经营建议。建立“预约式”指导服务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提出合规“体检”需求,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指导。便装开展入企指导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整改。

15.锻造最佳实践案例。牵头落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举措,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打造具有龙泉特色的“最佳实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全面深化信用交通建设

16.深化信用应用。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信用办”,进一步完善道路客运企业信用在包车运力准入中的应用。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动信用与各类检查的频次和比例等挂钩,深化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与浙闸通、港口危货智控应用挂钩、实行分类通行和分级监管。推行信用状况告知书,实现行政处罚和信用状况实时联动、同步送达。推广行业信用报告查询和应用服务。

17.配合推进区域一体化。贯彻落实长三角信用治超试点任务,开展长三角信用治超系统应用和区域信用治超数据共享,推动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重点关注对象名单认定,协同运用信用手段开展省际治超联合执法。

六、全面夯实法治保障基础

18.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现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率下降。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健全全市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打造调解工作品牌,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

19.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顾问配备工作,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合法性审查共商机制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作用。

20.深化行业普法宣传。紧扣“法治护航强国路”普法品牌建设,聚焦“八五”普法收官,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结合宪法宣传月,观摩全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成果亮点。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配合上级部门制定网约车司机法治素养基准,深化推进行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谋划“九五”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提升交通普法传播度、精准度、融合度、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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