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中心、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龙泉市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各项法定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集体讨论决定。
二、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各阶段形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5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四、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龙泉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8日
附件:龙泉市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泉市司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单位/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 | 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 /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10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11月 | |||||
提请班子会集 体讨论决定 | 12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