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丽商务〔2024〕18号)《丽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丽政办发〔2024〕59号)《2024年龙泉市四季度汽车消费补贴方案》《丽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行申报、专项审计,市经济商务局等相关单位审核确认,现将拟补助情况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补助类别 | 拟补助资金 |
龙泉市德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1-12月新能源汽车补助 | 4.3万元 |
龙泉市德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四季度汽车消费补贴 | 192.6万元 |
龙泉市吴利兴电动车行 | 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 1.186万元 |
龙泉市吴春媛电动车行 | 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 | 0.9万元 |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14日,共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地向市经济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8-7262252
通信地址:龙泉市剑池街道广济街91号10楼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