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龙委办发〔2018〕60号)、《关于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助力打造品质龙泉的若干意见》(龙委办发〔2022〕21号)、《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龙房稳办〔2022〕2号)及《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购房补助政策实施意见》(龙建设〔2022〕10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乡镇上报文件,现将小梅等乡镇1、2月份购房对象花名册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9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季玲玲,联系电话:0578-7750650
附件1:2025年2月小梅镇购房对象补助申报汇总表(龙房稳办政策部分).xls
附件2:2025年1月宝溪乡购房对象补助申报汇总表(龙房稳办政策部分).xlsx
附件3:2025年1月查田镇购房对象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龙房稳办政策部分).xlsx
附件4:2025年1月查田镇购房对象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7:2025年1月龙南乡购房对象补助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8:2025年1月道太乡购房对象补助申报汇总表.xlsx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