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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委、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在龙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全面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作为重要执法部门,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关键位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融入法治理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在工作推进中,我局坚持法治建设与党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效。
局党组紧跟党的理论步伐,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在第一责任人的带领下,局党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理论著作以及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履行部门职能,推动市场发展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24年,我市新登记市场经营主体5839户,其中:个体工商户5038户,企业784户(公司制企业67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共为3278家市场经营主体办理变更登记9163件,为3692家市场经营主体办理注销登记。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开办“0110”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一件事和市场经营主体注销“1+N”,全面铺开政务服务2.0建设。开展营商环境“微改革”,系统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加快打造贸易投资便利、政府服务高效、干部履职尽责、法治保障有力、经济生态健康的营商环境,其中《龙泉市打造刀剑行业入市“一类事”构建增值服务新模式》入选浙江省2024年第二批营商环境“微改革”案例。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局、市局双随机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成效明显。2024年度已执行双随机任务218个,完成双随机抽查2274次、掌上执法检查3148次,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99.96%,任务完成率100%,跨部门监管率44.95%。
3.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市场经营主体年报信息公示。我市2023年度市场经营主体已年报27864家,其中,企业5321家,年报率92.89%,农民专业合作社397家,年报率70.02%;个体户22186家,年报率64.25%;企业“全零申报率”0.02%。同时全面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等信用监管措施。2024年以来,将83户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及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之江利剑”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局、林业局,重点检查餐饮单位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立案查处11件,罚没款6.74万元,移送公安1起。二是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13件,查扣涉案化妆品120余件,罚没款2.1528万元。三是开展产品质量领域整治工作。立案查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头盔)9件,不合格学生用品(玩具)3件,机动车检测机构1件。四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1件,罚没款21.4万元;查处涉老虚假宣传类案件7件,罚没款122万元,移送公安1起。五是开展剑瓷行业网络直播专项行动。聚焦剑瓷行业特色、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仿冒混淆、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5件,罚没款12.3032万元。六是开展“浙丽守未”专项行动。聚焦台球室、酒吧、KTV、校园周边等重点营业场所,先后开展了“守护中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剑瓷护苗”涉未专项等10余次联合执法行动,立案查处54件,罚没款11.928万元。
5.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秉持“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理念,紧密围绕“铁拳”“亮剑2024”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精准执法尺度、提高执法亮度,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从行动推进、违法打击、数字赋能、责任落实四个维度,严查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民生。2024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案件276件,罚没款333.99万元,入选2024年省局典型案例2件。
6.加强复议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45件,较2023年减少2.17%。全年复议案件中,其中维持23件,驳回申请11件,撤回申请9件,未审结2件。通过参与法治审查员任命仪式暨岗前培训会,强化法治审查员队伍建设,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会,围绕案卷评查工作、执法业务加强研讨学习,切实增强程序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
(二)规范权力行使,促进公正执法,筑牢法治根基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中。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2.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导目录清单》,我局完善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流程,规定了“法制部门+法律顾问”的联合审查模式,文件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行政执法决定、其他涉法事项等纳入合法性审查目录。2024年共审查重大执法决定83件,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均已按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
3.优化权责清单体系。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为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简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市场监管队伍提供坚强保障。截至2024年12月,我局共认领权力事项1518项,其中行政处罚 867项,行政检查618项,行政强制30项,认领率100%。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以来,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77件,2024年组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16次,经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83件,保障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经当事人申请共召开听证会6次。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参加丽水市局案卷评查4次,上交8份案卷,参加龙泉司法局案卷评查2次,上交15份案卷,共发现问题23个,认真梳理汇总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各办案机构反馈并要求整改,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提升办案人员执法水平。三是落实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对接,积极探讨移送工作的疑难问题,2024年以来,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0起。
5.落实主体资格制度。及时做好执法证的申领、补换证等工作。完成我局所有人员执法证统一换证,全局共有执法人员145人,持证140本,持证率达96.55%,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办案人员的执法权力。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结合行政执法工作需求,本年度组织9名新入职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顺利通过,另完成2名转入市场监管系统人员的换证工作,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6.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合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职能时,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为行政行为提供专业法律建议,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出具审核意见书8份。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目前全局共有公职律师2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同志3名,进一步充实了我局的法治人才力量。
7.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我是市场监管业务尖兵”大比武、执法卷宗评比分析等形式,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年举办各类培训18次。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1.落实普法责任体系。成立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清单,明确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结合新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联合业务科室拍摄普法微视频《以法促消费 让权益无忧》,在“视频龙泉”“天下龙泉”播出,并入选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普法微视频优秀作品。
2.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党支部学法以及日常学法等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组织开展干部业务培训交流会,各科室深入剖析自身业务要点、痛点、难点,全面梳理基层业务工作,促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与能力的全方位提升。积极参与2024年度全市“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巩固并放大学法考法成效,切实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打造多元普法矩阵。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等为契机,利用流动宣传车、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乡村振兴与‘宪’同行”送法下乡、国家宪法日法治游园等普法活动,形式生动积极宣传《宪法》与市场监管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开展检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履行普法职责,向相关当事人解读和普及对应的法律法规。通过现场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让群众深入理解法律要义,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执法过程同时成为普法过程,有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4.构建新型普法机制。充分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依托社交媒体与政府公示平台,及时公开各类执法以及普法宣传信息,使法治宣传工作延伸到网络,有效拓展了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借助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消防、禁毒、“扫黄打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契机,策划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投诉举报数量呈现增长态势,案件办理过程存在复杂性,对执法工作的整体效率和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会不断显现,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及时,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夯实组织领导根基。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并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作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理论转化为实际行动指南,在工作中践行法治理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证照分离”“一网通办”改革扩面提质,实现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三是守牢民生安全底线。围绕“四大安全”领域及“衣食住行”民生重点,深化“铁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消费者维权便捷高效。
(三)深化行政应诉交流,提升执法队伍能力。一是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裁量公正。二是深化行政应诉协作机制。加强与丽水市局、法律顾问、司法局、人民法院的常态化沟通,针对职业投诉举报、新型案件等复杂问题,探索建立风险预警和联合研判机制,降低复议诉讼风险。三是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评析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应诉能力,由业务骨干与新进人员结对指导,促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四)创新普法宣传路径,助力法治龙泉建设。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融入日常检查、案件办理全过程,深化“以案释法”实效,推动市场经营主体知法守法。二是拓展智慧普法载体。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依托政务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以通俗化语言增强普法渗透力。三是营造全民共治氛围。联合行业协会、社区网格等社会力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法治共建格局。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