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结合我市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明确我市公办初中学区范围和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龙泉市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努力为每一位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和良好氛围,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龙泉市公办初中。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结合龙泉市义务教育实际,对公办初中学区范围和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制定。涉及权利义务的内容主要有:
1. 文件的第三部分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第一部分制定,合理确定我市公办初中学校学区范围。
2. 文件的第四部分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第三部分第三款制定,确实我市招生批次和录取方式。
六、新变化与新政策
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及招生方式。
七、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8月14日起施行。
八、本办法由龙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其他
解读机关:龙泉市教育局
解读人:曹龙根
咨询电话:0578-7752106
监督电话:0578-776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