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救灾保丰收基础,提高农业主体抗灾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四批)的通知》(浙财农〔2024〕480号)等文件要求,经业主初报—乡镇初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将“龙泉市竹垟畲族乡金田村食用菌大棚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等10个项目列入202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合计补助资金150万元,现将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日前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练小波 联系电话:0578-7766158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