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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30/2024-02072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03-12   文号:龙教〔2024〕19号

龙泉市教育局 共青团龙泉市委员会关于举办“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龙泉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1:44:4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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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关于举办“阳冰遗韵”第六届青少年书法大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龙泉市教育局、共青团龙泉市委

承办单位:龙泉市书法家协会、龙泉市青少年宫

协办单位:龙泉市五大集团本校、龙泉市江南小学、龙泉市启明实验学校、龙泉市浙大中学

二、参赛对象和组别

龙泉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1.青少年毛笔书法:小学低段组(1至3年级)、小学高段组(4至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别。

2.青少年篆刻: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三、比赛时间:4月13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地点:各承办学校内

五、参赛规则和要求

比赛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经现场比赛确定入围作品名单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同时将优秀作品选送参加丽水市书法大赛。现场赛时间及规模、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书法作品书体:楷书、行书、隶书、篆书等书体。

2.现场赛书法作品内容不限。

3.参赛作品要求:毛笔书法作品限宣纸,现场赛为四尺三开竖式。

4.参赛作品请勿裱托。

5.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附件1)。

6.报送数额:请见附件。

7.请各学校(教育集团)做好现场赛的组织工作。以学校为单位,各校在4月13日前将本集团(学校)名单报送到教育科李赟处,联系电话:7752106。邮箱地址:407870507@qq.com(注:五大集团报送名单包含紧密型和松散型学校的报送工作)

六、奖项、奖励设置

1.根据现场赛初评入围作品,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占入围作品的20%、30%、50%。

2.优秀指导教师奖。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均须粘贴《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标签卡由承办方提供)(见附件1),指导师限报一人。

2.各学校需填报《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作品参赛汇总表》(见附件2),除纸质外,还需把汇总电子表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另行通知)。

4.各学校要对本校学生作品作政治性指导和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书写内容另行通知)。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一经录用入选,承办方拥有参评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承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提供给相关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和编辑出版。

6.书法比赛书写内容须完整,且在合适位置落款。并要求繁简字不混用。

7.书写内容可自行挑选(本次比赛内容除各校必须有体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做硬性要求)。

8.现场比赛不做临摹,书写内容可打印好带入。


附件:1.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作品标签卡.docx

          2.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现场书法大赛作品参赛汇总表.docx

          3.龙泉市“剑瓷之风·书法”第三届中小学书法大赛作品参赛汇总表各校分配入围数额.docx



龙泉市教育局

共青团龙泉市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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