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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龙泉市学科(德育)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龙泉市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培智学校、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等单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含备案制教师)。
(二)龙泉市德育带头人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培智学校、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等单位中从事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德育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含备案制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在本市教育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龙泉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并参与社会培训或企业技术服务);龙泉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获奖情况必须与申报学科一致)。
2.教龄六年及以上。在初中段或高中段教学中经过一个及以上循环教学,小学有毕业班任教经历。
3.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形成富有个性的教学风格,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精准教学、开发课程资源、教育教学分析。学科教学质量显著。
4.近五年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讲座)2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高中段教师须开设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2)负责或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精品课程);
(3)有2篇专业论文(专利)在县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发表须正式刊物,获奖须二等奖及以上);
(4)在县级及以上评优课、基本功、职业技能等竞赛中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网络三项竞赛活动(中小学作业设计评比活动)中获奖2次及以上;
(5)参加县级及以上的命题活动2次及以上。
(三)龙泉市德育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具有龙泉市德育新秀一等奖及以上或龙泉市级班队课评比、心育课评比一等奖以上的教师。
2.持有心育资格B证及以上,从事学校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并仍在德育工作岗位。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对德育工作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经验,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能够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教育技术背景下的学生德育、家校共育等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转化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
4.近五年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
(1)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过主题班会、队会、心理健康辅导课(讲座)2次及以上;
(2)负责或参与的德育教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含精品课程);
(3)有2篇德育或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交流、发表或获奖;
(4)在班主任基本功或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5)在网络三项竞赛活动中获奖2次及以上。
三、评选方式
(一)考试
所有推荐人员须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和面试,学科带头人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德育学科带头人面试由教育故事演讲、模拟情景题、评委提问等内容构成。根据笔试成绩并结合各学科报名情况以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总成绩(总分100分,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占30%、面试占70%)并结合学科、学段分布择优确定龙泉市学科(德育)人并予以公示。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直接认定
浙江省教坛新秀、浙江省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和浙江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填写附件4),结合其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经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可直接认定为龙泉市学科(德育)带头人。
(三)综合考评
龙泉市学科(德育)带头人每届任期三年。三年期满,通过综合考评合格者,可连任一届。2021年6月获评“龙泉市学科(德育)带头人”荣誉且目前仍未进阶者,可申请参加综合考评(须提交附件5),考评合格者连任一届,综合考评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报名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2024年龙泉市中小学学科(德育)带头人评选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1);
(二)《龙泉市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龙泉市德育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3)纸质一式1份;
(三)《龙泉市学科(德育)带头人综合考评申报表》(附件4);
(四)推荐人员申报佐证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荣誉称号、获奖情况等)、学术水平(论著、经验材料、教科研报告、课件等)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请各学校(单位)将以上评选有关材料(附件1-5及有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廖向东,联系电话:7768067)。同时将附件1-3电子版(以“XX单位+学科带头人评选”命名)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集团或乡镇为单位)通过钉钉发送给廖向东老师。
各学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宣传,遴选优秀教师参加评审。推荐人上报前要在学校(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推荐参评人员中,凡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被查实的,不得推荐上报。
附件:1.2024年龙泉市中小学学科(德育)带头人评选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龙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