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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331181000000/2024-01893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4-22  

【简明问答】文字解读:关于《龙泉市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2 14:48:24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4/4/22/art_1229382448_2518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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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印发的《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林改〔2023〕3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完成油茶保供任务,实现群众增收致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工作目标:2023-2025年,全市新增油茶面积38814亩,油茶低产林改造面积10353亩,争取到2025年全市油茶种植面积达到7.4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到1705吨,综合产值达到1.87亿元以上。

重点任务: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领的原则,以扩面提质增效为主线,重点通过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建设高标准示范基地、推广生态复合经营、优化加工生产布局、推进油茶区域品牌创建、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等措施,着力提升我市茶油产能。

三、文件依据有哪些?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的《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印发的《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浙林改〔2023〕30号)等文件。

四、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加快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富民能力,在《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扶持政策》(龙政办发〔2022〕22号)文件的基础上,对我市油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主要内容有:

(一)油茶良种新造林。在造林当年给予每亩补助1000元;在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开展基地抚育,给予每年每亩补助150元。

在茶园、果园进行油茶良种新造林,在造林当年给予每亩补助700元;在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开展基地抚育,给予每年每亩补助150元。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开展油茶低产低效改造,给予每亩补助800元。

(三)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高标准油茶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全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政策扶持。

1.油茶基地道路建设。新建道路给予每公里补助35000元,道路硬化给予每平方米补助115元。

2.油茶基地生产管理用房建设。建设生产管理用房采用砖混或钢木结构,按照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给予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油茶基地堆晒场建设。建设堆晒场,场地为混凝土浇筑、厚度15厘米以上,给予每平方米补助3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生产加工设备购置。对从事油茶生产的个人和生产经营组织新购置油茶生产加工农机具给予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内的,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外的,被列入林业局年度推广计划的机械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3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产品展销展示。对于经营主体参加林业部门组织的有关展会和展销活动,给予每个主体展位费全额补贴,差旅费补助3000元。

(五)强化产业保险。经营主体根据相关保险机构有关规定,对连片面积20亩及以上、种植年限4年及以上的油茶良种基地,开展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的,给予保费70%的补助。

五、新旧政策有何不同?

新出台的油茶产业扶持政策,延用《龙泉市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扶持政策》(龙政办发〔2022〕22号)和《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龙政办发〔2022〕21号)等文件政策5项,新增政策5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延用政策

1.油茶良种新造林:造林当年每亩补助1000元。依据(龙政办发〔2022〕22号)文件。

2.油茶低产林改造:每亩补助800元。依据(龙政办发〔2022〕22号)文件。

3.基地道路建设:新建道路给予补助35000元/公里,道路硬化给予补助115元/平方米。依据(龙政办发〔2022〕21号)文件。

4.产品展销展示:对于经营主体参加林业部门组织的林产品有关展会和展销活动,给予每个主体展位费全额补贴,差旅费补助3000元。依据(龙政办发〔2022〕21号)文件。

5.强化产业保险:开展油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的,给予保费补助70%。依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4号)文件。

(二)新增政策

1.在低产茶园、果园进行油茶良种新造林:造林当年每亩补助700元。

2.油茶新造林抚育补助:为加强油茶造林后期管护,提高油茶造林成效,在造林后第二年、第三年开展造林抚育,每年每亩补助150元。

3.基地生产管理用房建设:按照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基地堆晒场建设:按照浇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生产加工设备购置:对从事油茶生产的个人和生产经营组织新购置油茶生产加工农机具的给予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内的,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补贴;在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目录范围外的,被列入林业局年度推广计划的机械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30%给予补贴,单个主体一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原有规定与本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

七、解读机关

本方案由龙泉市林业局负责解读,解读人:龙泉市林业局 汤啸峰,联系电话:0578-776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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