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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示

索引号:002656425/2024-01861 生成时间:2024-04-18 14:42:49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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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作废。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330。
序号不动产权属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名称)公示天数
1浙龙集用(2015)第4558号吴大林农村宅基地龙泉市石达石街道陈村村15个工作日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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