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龙泉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正式出台,此轮生态工业政策有什么变化和亮点?一起来了解一下。 该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上级工作重点的变化、企业对新政策的诉求等,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方案和制造业“1+3”特色产业链培育工程行动方案深入实施,打造品质产业,全力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示范区。 《龙泉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共分十部分19条,具体奖补事项43项,与2022年版比,新增奖补事项6项、修订11项、保留26项、附则7条,主要从提质增效、技术创新、智能化技术改造、企业梯度培育、数字经济发展、小微园运营、绿色安全发展、军民融合发展、完善创业创新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扶持措施。 一是更加突出对增量的奖补。新政策增加了对亩均税收、扩大有效生产等事项的奖补,更大力度鼓励企业产出,提高企业效益。比如: 强化亩均激励:对制造业企业当年实际交纳税收15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亩均税收及增幅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最高2万元/亩奖励。整合亩均奖补类型,以实际亩均税收贡献进行奖励,奖补金额不设上限。 鼓励做大规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增幅达到15%(含)以上的,按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基数部分的1%-1.3%分档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从1%提升至最高1.3%。 二是及时调整部分奖励标准。根据当下龙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奖补事项的含金量,对10个事项的奖补标准进行了调整。比如: 在原有土地使用范围内经批准实施技改项目,容积率超过1.5(含)、2.0(含)的,按新增厂房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元、60元的补助(面积以开发主体委托测量为准,补助年限为取得不动产权证当年,下同);全部拆除重建的,且容积率超过2.0(含)的,按新建厂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奖补标准由原先第三层及以上厂房每平方米30元提升至最高给予每平方米100元。 三是结合实际及时增加奖补事项。根据省、丽水市相关惠企政策文件,及当下龙泉工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新增鼓励扩大有效生产、支持军民融合等6个事项。比如: 鼓励扩大有效生产:对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正向拉动前3的企业,当年新增增加值每拉动全市增加值增长0.1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军民融合:对当年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奖补,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对新获得军工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是减少了对存量的奖补。新政策以“鼓励增量为导向”,结合当下工作重点对原政策的13个条款进行了删减,集中有限资源用于增量的奖励上。 1.本政策所指企业为在龙泉市范围内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 2.一般限制性规定 (1)工业企业中水、电、气等资源型企业,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园除外)不享受本政策; (2)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含)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3)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类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4)2022年3月15日开始施行《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2〕11号)后,新供地项目(含腾笼换鸟)未达到项目投资合同约定相应指标的,根据约定,当年不得享受本政策相关补助或奖励(项目履约情况由开发主体或引进单位负责核实)。 本政策奖补项目的申报兑现流程按龙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执行。 本政策自2024年4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政发〔2022〕17号)同时废止。2024年1月1日至本政策施行前符合扶持奖补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施行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以通过来人来电咨询,联系人:龙泉市经商局产业投资科柳明玉,电话:726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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