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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45X/2024-01592 生成时间:2024-03-29 14:46:49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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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4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现将《2024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龙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关于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

2.《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浙建〔2022〕12号);

3.《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21〕15号);

4.《丽水市建筑业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养实施方案》(丽建发〔2023〕35号)》;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4年2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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