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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龙泉市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556/2024-00700 生成时间:2024-01-29 10:16:10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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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龙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龙泉市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龙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3〕25号)文件规定资金扶持条件的相关对象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二)2023年度税务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提档升级的,需提供2022/2023两个年度的税务系统财务报表);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龙财通”上进行申报(https://zxzjypt.longquan.gov.cn/home.html)。系统将于2月1日开放相关模块,在2月29日24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扶持范围、补助标准等规定,详见政策文件。

(二)联系人:叶浩,联系电话:0578—7763132

附件:附件1:龙泉市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企业上规上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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