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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656273/2023-6041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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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文号: | 龙农字〔2023〕11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65-2023-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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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龙泉市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农字〔2022〕75号)等4份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2日起施行。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4件)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4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1 | 关于印发龙泉市2022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 龙农字〔2022〕75号 |
2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龙泉市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实施细则的通知 | 龙农字〔2022〕134号 |
3 | 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 龙农字〔2023〕24号 |
4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深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 龙农字〔2023〕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