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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 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龙泉市 时间:2023-05-19 09:32: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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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提升防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现将《2023年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


龙泉市2023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与绿色防控实施方案

为切实巩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农药减量控害、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确保我市2023年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减量保丰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3年,规范提升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3家,全市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面积6万亩(其中以水稻等粮油作物占比80-90%,兼顾茶叶、蔬菜等作物),水稻统防统治整建制乡镇1个;创建零化学农药示范区1个,农作物、经济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农药定额制示范区)各2个,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面积1.75万亩,推广面积9.7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55%。

三、建设内容

(一)开展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

为推进我市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减少农药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拟对主要粮食作物种植户开展统防统治补贴。

补贴对象: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户,其中已享受财政补贴的种粮大户和管护期内补充耕地种植户除外。

补贴标准:一季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财政补贴40元/亩,用于药剂采购和统防统治服务补贴。

补贴要求:乡镇(街道)种植户与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根据农业部门病虫情报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治。其中防治关键期药剂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服务组织统一采购、统一防治;其他防治时期药剂农户与服务组织协商自行采购。社会化服务组织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和飞防作业轨迹,核对无误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的服务主体,取消其当年享受补贴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当年补贴资金并三年内不准申报,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作业能力、从业人员和植保机械数量,按照《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泉市“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方案(试行)>的通知》(龙农函〔2021〕8号)文件规定,结合组织建设、服务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内容开展认定,并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我市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组织实行奖励。

补贴对象:2023年全市范统防统治组织

补贴标准:根据省、市、县三级发文认定名单,省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奖补资金2万元,市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奖补资金1万元,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0.5万元。年服务面积在2000亩以上但未被列入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给予0.3万元补助。

补贴要求:各服务组织需提供无人机飞防轨迹图及服务材料,奖补资金按就最高项的原则兑现,若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次年获评更高一级的称号补差额,不可重复享受补助。并依托现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先进植保器械配备,不断建立健全植保机械名录库,支持规模生产主体和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配备植保无人机、喷杆喷雾机、风送喷雾机等先进高效植保机械,着力提升植保装备的智能化水平。

(三)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农药定额制示范区)

充分发挥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效果好、效率高的优势和病虫绿色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的优势,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拟建立农作物、经济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各2个,零化学农药示范区1个;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或建设主体在示范基地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采购相应的防控物资(高效药械、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和诱捕器等)。鼓励农户(专业服务组织)遵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积极采用农业措施、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措施,努力实现主要病虫防治技术的集成和创新,逐步形成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及规范。

(四)健全农药闭环管理

加强农药定额制施用标准建设,不断完善5种农作物农药定额制施用技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指导各农资经营店利用好“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特别是借助农资监管系统,逐步设立供给端农药超额购买预警机制。同时要求各农资经营单位、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规模生产主体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进货-销售-使用-回收”台账,有效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工作,最终实现化学农药闭环管理。

(五)开展技术培训及宣传

为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宣传工作,开展培训,同时发放印制各类宣传手册、挂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合力。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土肥植保站、农作站、种子站、执法大队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抓住关键时期、重点环节,细化防治任务和措施,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土肥植保站负责技术指导,牵头实施工作;执法大队负责确定农资经营网点协议定点及日常管理、定点农资经营网点巡查监管等工作。

2.整合资金投入,推动发展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对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决策部署,加强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有效整合现有项目资源,切实加大对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的资金投入,促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推广和普及。逐步形成市场参与为主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补贴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病虫绿色防控领域,完善投入机制,提升发展能力。

3.加强培训宣传,推动能力提升。一是市乡村三级联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二是通过组织现场观摩让全社会都了解、接受和欢迎绿色防控的产品,着力提高社会对绿色防控农产品的认知度,促进绿色防控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三是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从事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的人员培训,重点内容为绿色防控新技术、科学用药、成熟技术等技术技能培训等,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带头人。全市培训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和技术人员50人次、农民300人次以上的目标。核心示范区农户培训率达到100%。

4.严格督查指导,推动目标实现。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农业发展及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乡镇(街道)必须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的开展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关键时期我局将派出督导小组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全面了解真实情况,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


附件1:

龙泉市2023年农作物统防统治任务分解表

乡 镇

名 称

粮食面积

(亩)

水稻面积

(亩)

统防统治面积

(亩)

龙渊街道

5200

3570

1000

西街街道

5032

3500

1000

剑池街道

3730

1500

300

塔石街道

7156

4440

1000

八都镇

22293

18020

9000

上垟镇

13568

9600

4500

小梅镇

11253

9100

6000

查田镇

14641

11690

8900

安仁镇

14244

9750

4000

锦溪镇

9026

6660

3000

住龙镇

3408

1690

500

屏南镇

6642

2900

1200

兰巨乡

14053

11980

8000

宝溪乡

5760

2940

1000

竹垟乡

9835

6240

4000

道太乡

8438

4340

2000

岩樟乡

2673

1000

300

城北乡

11618

4900

2000

龙南乡

9330

6780

2300

全市合计

177900

120600

60000


附件2:

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融合服务协议(适用于散户)

甲方(种植散户):

乙方(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为了有效推进整村(合作社)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按实际面积参加统防统治服务,作物名称       ,总面积       亩,配合乙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合理施肥、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2、甲方自行购药的,按照双方协商的防治意见进行配药,并对自行提供农药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完成防治作业;作业时间、地点及防治方案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负责建立病虫统防统治档案,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作如实登记。

3、向甲方收取合理的防治费用。具体作业服务费双方协商。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龙泉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

绿色防控融合服务协议(适用于整村(合作社))

甲方(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

乙方(统防统治服务组织):        

为了有效推进整村(合作社)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工作,落实统防统治补贴政策,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按实际面积参加统防统治服务,作物名称      ,总面积      亩,配合乙方做好田间的栽培管理,如合理施肥、田间灌水等防治前准备工作。

2、农户自行购药的,按照双方协商的防治意见进行配药,并对自行提供农药的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作业服务,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完成防治作业;作业时间、地点及防治方案甲乙双方协商。

2、乙方负责建立病虫统防统治档案,对每次防治时间、用药数量、防治效果等作如实登记。

3、向甲方收取合理的防治费用。具体作业服务费双方协商。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乡镇政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病虫害防治记录表

一、基本信息

种植主体


联系电话


地址


作物名称

作物品种

种植面积

播种时间

种植方式






二、防治记录

防治日期

药剂

(成分、含量)

亩用量

作业面积

施药方式

备注




































































附件5:

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情况登记表

服务主体:作物类别:

序号

服务

对象

地址

(乡镇、村)

服务面积(亩)

联系电话

签字确认















































































注:本表需经核实公示无误后连同核实面积表于9月30日之前报农业农村局。

村委会主任(签名):

责任农业干部(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名):         

上报时间:


附件6:

2023年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核实面积表

填报乡镇(章)

服务组织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服务地点

服务农户数量

服务面积(亩)









































































责任农业干部(签名):       

乡镇领导(签名):     

上报时间:


附件7:

龙泉市2023年主要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受惠对象

公       示

为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我市将对开展植保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服务组织实行补贴政策。经汇总,下列服务组织符合扶持政策,见清册。

为保证粮食扶持的公开、公证、公平,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扶持政策受惠对象的扶持力度和资金专项使用的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   月   日上午8:00至   月   日下午5:30止。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情况要盖单位公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23年  月  日 

附件8:

龙泉市2023年度病虫统防统治核实公示结果呈报表

核实公示时间

2023年  月  日--   月  日

核实公示地点


核实公示方式


核实公示结果

经核实公示全(乡、镇、街道)2023年度病虫统防统治共      户,面积     亩,其中提供服务

的                  服务面积合计     亩。其中油菜      亩,水稻       亩,其他       亩。

公示反映情况           。

负责人(签字):  

核实公示工作人员(签字):   

公示单位(章)

日期: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7752189  邮编:3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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