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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35/2023-51409 生成时间:2023-05-15 15:11:15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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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

试点工作的通知

 

乡镇(街道)农合联

龙泉茄”是我市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蔬菜种植主导品种之一,是助力乡村振兴和带动共同富裕的一块“金招牌”。为有效防范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护农户种植积极性,促进“龙泉茄”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2022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现将2023年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面积与保费

2023年全市“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承保面积4000亩。每亩保额为10000元,费率为10%,每亩保费为1000元。其中上级财政补贴比例80%,参保户自交比例20%(即每亩200元)。保险期间为7-10月。

二、申请对象

(一)种植品种为龙泉山地紫长茄。即经农业主管部门审定、符合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遵守包装统一、品牌统一、检测合格等行业规范的“龙泉茄”。

(二)种植地点在市域内、面积20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

(三)一般为龙泉市蔬菜产业农合联会员

(四)自愿申请参与保险试点工作。

申报程序

申报人(单位)须填写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参保申请表,经种植地乡镇(街道)审核签章后交至龙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申报结束后,市农合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确定最后参与试点的参保单位及面积。

四、保险产生

龙泉茄市场交易价格以龙泉市发改局发布在龙泉市政府网的数据为准。约定目标价格根据前期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以及价格趋势确定,并在保单中明确。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龙泉茄约定保险期间平均市场交易价格低于约定目标价格比例超过5%(含)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请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做好工作宣传与申报组织,确保2023年“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龙泉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23年5月10日


                  (市农合联联系人:全晶晶;  联系电话:0578-712356)

附件:龙泉茄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参保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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