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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度龙泉市本级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库的公示

索引号:002656556/2023-40631 生成时间:2023-04-26 11:29:47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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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丽经合〔2018〕16号)、《龙泉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龙山海协办〔2022〕1号文件)文件要求,现将八都镇2022年度援建项目“龙泉市八都镇松渠村浙农龙泉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调整为坐落于松渠村的“龙泉市八都镇瀑云毛竹初加工点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5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0578-7768856  联系人:林青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

2022年度龙泉市山海协作工程援建项目调整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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