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旅游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50号)、《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若干问题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4号)等文件,龙泉市文广旅体局草拟了《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与4月7日之前反馈至龙泉市文广旅体局。
联系人:付方旦,联系电话:0578-7751205
附件:1.龙泉市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3.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意见征求稿)草案解读.docx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