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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开发与应用专项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61x/2023-39361 生成时间:2023-03-06 17:19:14 发布机构: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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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暂行意见》(龙政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科技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开发与应用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符合科技政策申报条件且当年无较大以上(含)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创新主体:

1.2022年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奖励资金;

2.2023年市校合作创新载体专项资金。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认真对照政策文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请于2023年3月15日晚上12点前,通过“龙财通”系统(https://zxzjypt.longquan.gov.cn/home.html)进行在线申报,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为提高科技政策兑现工作效率,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三)科技局各相关科室根据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及时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公示和资金下达工作。

三、报材料(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申报表(系统填报)。

(二)申报事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上传清晰可见的PDF扫描件)(详见附件2)。

四、相关说明

初次申报企业在“龙财通”系统先注册账号和密码,主管部门请直接选择龙泉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龙泉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徐华锋

联系电话:0578-7262276

单位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9-6号


附件:1.《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暂行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7号)

          2.申报事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

          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2〕63号)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十八条暂行意见(龙政办发〔2022〕7号).pdf

附件2:申报事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doc

附件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2〕6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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