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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28/2023-40087 生成时间:2023-03-31 16:13:27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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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


附件:龙泉市民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泉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龙泉市民政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科室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关于调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费标准的通知


社会福利救助科

国家统计局龙泉调查队发布的龙泉市2022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丽民〔2022〕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4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3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7月

2

关于调整我市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社会福利救助科

国家统计局龙泉调查队发布的龙泉市2022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民福〔2019〕121号)、《关于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实施意见》(龙政办法〔2016〕1145号)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4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3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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