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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273/2023-39914 生成时间:2023-03-27 15:52:28 发布机构: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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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现将《2023年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泉市林业局、龙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

2、《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22〕15号)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

2023年4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3年5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5月

正式发文

2023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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