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和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龙泉市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 |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龙泉市财政局 |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 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人社发﹝2022﹞46号)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7部门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丽人社〔2022〕2号)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3年2月 | |||||
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