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丽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1 号)等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定3家护理机构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时间为3月23日,广大社会公众及各护理机构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或传真反馈。
邮箱:530603075@qq.com
传真:0578-7752577
龙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联合体
2023年3月20日
龙泉市第一批“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提供服务方式 | 地址 | 备注 |
1 | 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 | 养老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 龙泉市苍松路108号 | |
2 | 龙泉市休闲养老中心 | 养老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 龙泉市苍松路110号 | |
3 | 龙泉市祥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 养老机构 |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剑池街道宏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