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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泉市第一批拟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
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公示

索引号:002156321/2023-39626 生成时间:2023-03-20 11:33:48 发布机构:龙泉市医保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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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丽水市“浙里惠民保”中增设长期护理责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2〕69号)、《丽水市“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丽医保发〔2023〕11 号等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拟定3护理机构纳入“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截止时间为323日,广大社会公众及各护理机构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或传真反馈。

 

邮箱:530603075@qq.com

传真0578-7752577

 

龙泉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联合体

2023年320

 

 

 

 

 

 

 

 

龙泉市第一批“浙里惠民保”长期护理责任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提供服务方式

地址

备注

1

龙泉市阳光老年福利中心

养老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龙泉市苍松路108号


2

龙泉市休闲养老中心

养老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龙泉市苍松路110号


3

龙泉市祥和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养老机构

入住机构护理/居家上门护理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剑池街道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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