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丽政发〔2017〕6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龙泉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发布(见附件),纳入目录清单的事项,承办科室要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龙泉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