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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45X/2023-39560 生成时间:2023-03-16 09:26:07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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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3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现将《2023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同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龙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2.《丽水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3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2023年6月

集体讨论决定

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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