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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735255207/2023-39252 生成时间:2023-03-01 11:31:44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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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龙泉市万鸿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小梅镇毛山头村长桥头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2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11.25平方米(其中猪舍16740平方米,附属用房 3071.2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达到母猪存栏600,年出商品猪15256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

经度

经度

大气环境

黄南村

118.974919

27.590741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SW

0.7km

毛山头村

118.977709

27.588746

居民区

人群

SW

0.7km

西坑村

118.965548

27.591480

居民区

人群

SW

1.2km

坑里村

118.961852

27.594785

居民区

人群

SW

1.8km

陈边村

118.973192

27.612197

学校

人群

N

1.1km

大樟村

118.975405

27.609864

公共设施

人群

N

0.9km

半边月村

118.981437

27.612549

居民区

人群

NE

1.0km

东源坑村

118.979978

27.615540

居民区

人群

NE

1.4km

地表水

梅溪

地表水

水质、水生生态

地表水

WS

0.5km

声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周边林地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废气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对干燥的开挖地面和土石方堆采取洒水控制扬尘产生,减少建材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墙和抑尘网;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实行封闭式运输,车辆出场时进行冲洗;选用择环保、废气达标的施工设备及车辆;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施工车辆冲洗水等。

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做好消声、减振及隔声处理,并尽量置于整个场区的中间位置,远离场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特殊需要作业外(经环保部门批准),夜间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

固废

施工期废建筑材料应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农村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水土流失

尽量少挖土和破坏植被,对于已经挖土、填方后的土地要立即进行植被修复,在植被的选择上尽量选种当地的植物种类,将对生态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等设施,临时堆土场设置防护边坡等。

营运期

废气

1)合理设计日粮,采用低蛋白饲料,并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

2)加强管理,要求每天及时清除猪舍内的猪粪尿,采用干清粪工艺,加强猪舍通风;

3)在粪便或猪舍地面上撒上沸石粉、过磷酸钙等吸附剂来减少臭气的散发;

4)在猪舍、有机肥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等区域周边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恶臭产生;

5)在每栋猪舍出风口配备臭气防护墙,有效距离不小于5米,采用湿法喷淋,并在喷淋液中添加酸性植物液或微生物制剂等减臭剂。

6)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的特种超滤(TZM处理后排放。+反渗透膜(RO)浓缩系统为密闭结构,顶部出气口经管道直接接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7)有机肥车间粪渣发酵堆肥采用立式发酵罐,发酵罐顶部设抽气排风处理系统,经过风机抽吸强排,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配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8)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无害化处理设备杀菌、干燥过程泄压释放恶臭通过泄压阀经密封管道接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9)加强养殖场区绿化,在养殖场与外部道路交界处种植绿化隔离带,通过乔木、灌木、藤草等混种方式(种植对恶臭有吸收作用的植被),形成一道绿色屏障。

10在猪舍、有机肥车间等关键区域配制精密氨气传感器,结合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实施监测预警氨气浓度。

11)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干法脱硫技术脱硫后用于职工食堂沼气灶和沼气热水器供气,对沼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12)食堂配置1套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

废水

1)项目采用两个分离技术,即粪、尿固液分离和雨污分离,排水系统划分为:养殖废水系统、生活废水系统及雨水系统。雨水管网系统排水采用暗管重力流排放。项目屋面雨水、绿地雨水和净道路面雨水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汇入排水管网后最终排入场区周边溪流。

2)要求建设有效容积不小于7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内绿化用水;

3)养殖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收集,经配套多级重力沉淀池+特种超滤(TZM)固液分离系统+反渗透膜(RO)浓缩系统处理达标后出水输送至周边生态种植基地用于灌溉,浓缩系统浓液进入立式发酵罐好氧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出售,无废水外排。

噪声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安装时基础做减震。水泵底部安装减震垫、同时使用软性连接头,并将水泵设置于独立密封的水泵房内;风机的排风口做消声处理;

2)猪舍内安装的降温排风扇应安装牢固,并加减震垫,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货物运输车辆进入养殖区禁止鸣喇叭,并控制车速;

4)尽量将搞噪声源远离场界以及养殖区,减少噪声猪及对场界外的影响;

5)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猪只受到惊扰发出高分贝噪声,同时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地下水

1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全阶段控制。

2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3)分区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有机肥车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系统等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猪舍及猪走道、饲料、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按相应要求进行防渗措施。

固废

1)项目采用漏缝地板+刮粪机清粪模式,猪粪进入立式发酵罐好氧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出售;

2)建设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处理,医疗废物、废消毒剂包装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病死猪经配备的无害化处理系统,经切割、粉碎、搅拌、杀菌、烘干等无害化处理后进入立式立式发酵罐好氧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出售;

4)废脱硫剂、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等。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小梅镇毛山头村长桥头,项目选址符合《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龙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龙泉市小梅镇万鸿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泉市万鸿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小梅镇毛山头村长桥头

联系人:楼士杰             联系电话:13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碧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紫金北路21210  

人:张磊     联系电话:151********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电话: (0578)7262301

 

龙泉市万鸿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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