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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林业局关于征求《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期的通告》意见的函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1 14:10:08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我市森林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清明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编制了《森林禁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于3月3日前将书面反馈意见加盖公章(无意见也需反馈)反馈至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中心。

联系人:沈许婷;联系电话:7122119。传真:7214986。

龙泉市林业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1.龙泉市人民政府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