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示作废。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831。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1
龙集建(锦)字第(92)1329号 地籍号(08-12-032)
温礼清
农村宅基地
锦溪镇岭根村官路外
2
龙锦集建(92)字第330号
叶志平
锦溪镇百里村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