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831。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名称)
公告天数
1
浙(2019)龙泉市不动产权第0019689号
黄祖东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龙泉市锦溪镇中锦村
15个工作日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