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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属证书废止公示

索引号:002656425/2023-63378 生成时间:2023-12-07 11:39:44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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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九、二十三条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联系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578-726283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办件类型

1

王哲西

王   诚  

龙国用(99)字第01-00105号、龙房权证龙渊镇字第16769号       

 

龙渊镇大湾路10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2

吴丽君

(原权利人李定勋已出售给吴丽君)

龙国用(99)字第771号、房权证龙字第00001220号

龙渊镇大湾岗侧(桃源路98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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