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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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时间:2023-12-20 15: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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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龙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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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