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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09:21:00 点击数:

市残联:

你们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老年残疾群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进一步完善养老政策和服务机制”的建议:

1、明确入驻标准,制定托养规范。

目前,我市所有养老机构已制定本机构老年人托养服务相关标准。设立“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养老机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入住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对象进行认知障碍照护专项评估,制定专属照护计划。在老年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管理权归属于残疾人联合会,与残疾人托养机构有关的事宜如管理、资金支持等方面及制定《老年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残疾人托养机构入驻标准”应由残联进行统筹指导,市民政局无相关职能。

龙泉市现有残疾人托养机构1家(龙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截至目前,省、丽水民政部门尚无有关残疾人托养机构“改造补贴”、“以奖代补”的相关政策,在认知障碍及失能老年人入住方面,经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后符合机构入住要求的老年人,均可入住我市养老机构,享受托养服务。

2、照护特殊人群,完善机构设施。

2023年已完成安仁镇养老服务中心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32张,营造了适合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宜居区域和生活氛围,配套设置卧室、餐厅、客厅、公用卫生间、助浴室、怀旧场景等功能用房,并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认知障碍专业培训,掌握认知训练、作业疗法、五感疗法、运动疗法等非药物疗法。截至2023年6月,我市养老机构共建有护理型(含认知障碍照护床位)614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7.17%。龙泉市民政局将继续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做好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作,不断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切实提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照护水平。

3、落实全面筛查,提高服务质量。

2022年,市民政局按照全省统一的筛查标准,组织专业力量对我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方面开展了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评估工作,确定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为基本正常、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作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社区定期探访、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依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根据省、市相关标准,贯彻落实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筛查评估及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二、针对“推进社区托养与社区康养结合模式”的建议:

1、社区托养方面,市民政局积极探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及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建设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养老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2023年,我市共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11家。市民政局不断探索数字化、智能化为老服务,在城东社区、南秦社区配置智能服务终端,方便老年人操作使用,满足就餐服务、健康管理和参与活动等需求,同时新增社区康养驿站3处,为老年人提供更舒适、更丰富的日常养老服务体验。通过配备健康监测一体机,实现“足不出户,自助检查”。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统筹各项资源,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基层养老服务水平,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家庭的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社区康养方面,我市养老机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卫生院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模式,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定期为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康复护理、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并将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慢性病等人群列为重点签约服务对象,每年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测血压、测血糖、定期随访等医疗保健服务。同时,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或乡村医生将不定期开展上门送药、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及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强医养融合,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以及慢性病等10类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针对“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的建议:

1、拓展人才队伍数量,强化专业水平质量。

鉴于师资力量及招生数量方面的考虑,短期内龙泉市中职校暂无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工作的计划。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绿谷英才”健康养生养老产业精英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宣传发动,党组研究决策,择优推荐上报。不断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依托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积极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2023年6月8日-9日,龙泉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2023年“龙泉工匠”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共146人报名参赛,角逐评选出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名、优胜奖若干名,同时有4人取得技师资格,60人取得高级养老护理员证书。通过以赛代训的方式,充分展示了我市劳动者的技能风采,提升了职业技能水平。2023年已完成4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共有166人取得养老护理员初、中级证书。为鼓励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及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对取得证书且年龄未超标的培训学员,给予退还培训费用。

为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签订劳务协议、专职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且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经民政部门核实后,按月享受护理岗位奖励津贴。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100元、150元、200元补贴。2023年1-5月份共发放68740元。下半年参照周边县市,拟提高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吸引更多相关人才从事养老行业。鼓励我市养老机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2、优化医师队伍,完善康养服务。

卫健部门建立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社区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其他医卫人员为成员的签约服务团队,对辖区老年人、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困难人群等重点人群实现“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应签尽签”,并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积极开展预约转诊、上门巡诊、居家康复、中医药“治未病”、健康评估、慢病长处方等特色服务。

为提高残疾人健康水平,让残疾人可以享受到更精准、更具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全市7家阳光庇护中心进行对接,全面推进辖区内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组建阳光庇护中心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签约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宣教、预约门诊和上门随访等服务,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和心电图),医护人员定期到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活动,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针对轻度智力、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精神服药指导和基本健康咨询服务。

四、针对“加强养老机构的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的建议:

1、数字赋能养老领域,适老改造家庭设施。

市民政局将依托省民政厅“浙里康养”平台,加强老年管理和多部门服务联动机制,努力建立养老服务多元化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我市老年人服务水平 。

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家庭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优先安排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对象中失能、半失能对象,适当考虑部分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对象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等。已对72户改造对象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及方案设计,平均每户改造标准不超过6000元,改造内容围绕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方面,具体包括建筑硬件、室内家具装饰的改造,适老康复辅助器具等,以缓解、抵消或代偿老人因失能、半失能带来的居家生活障碍等。该项工程自2020年开始实施,已累计投入208.8万元完成34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市民政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村养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7751320。




龙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