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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8 09:15:46 点击数:

工青妇界别组:

你们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银发经济’养老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优化养老政策体系”的建议

1、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促进行业领域发展。

龙泉市民政局积极优化养老服务业投资创业环境,出台《龙泉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暂行办法》(龙民字〔2022〕52号),对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老年公寓除外)收住本市户籍老年人,按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给予运营补助。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财政扶持政策。补助标准从一星到五星分别为每人每月120元、160元、200元、240元、300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正在走规范性文件程序,计划提高运营补助标准,一星至五星的运营补助标准从每年5万元至15万元提高到8万元至25万元。通过完善奖补扶持政策,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市场环境。

二、针对“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1、落实养老保险制度,拓展服务保障对象。

一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统筹层次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已将各类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了参保范围。截至2023年5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69758人,其中灵活就业参保人数46040人,占参保缴费人数的66%。下一步,社保部门将深入开展社保扩面行动,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和推送短视频,以及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各式各样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企业和职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充分认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作用和长远利益,营造全社会关心社会保险、支持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一是要让群众充分认识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缴更划算”的机制,破除“只缴15年、最低基数缴费、到龄再缴”的误区。二是要让企业主充分认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用工。三是要让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到依法参保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加快实现应保尽保,让更多的群众早参保,多积累,多受益。

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保险受益范围。

在扩大“浙丽保”受益范围方面,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浙丽保”政策进行研究探讨,并进行调整提高,加强征缴,提高“浙丽保”参保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医保政策进各乡镇街道、进小区、进企业,营造良好的宣传活动氛围,确保每位群众都能了解当前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及群众满意度。

3、实施意外保障制度,降低老人年龄门槛。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范围逐年拓宽,从龙泉市户籍85周岁以上(含)老年人扩展至7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由政府统一出资每年投保。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等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已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三、针对“构建养老防护网络”的建议

1、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强化保障补助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及《关于调整龙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龙民字〔2022〕22 号)文件标准,2022年1月起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86元。根据困难老年人具体情况,分别纳入特困、低保、低边等各项救助。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工作的通知》(龙民字〔2021〕52号),对居住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救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对在辖区范围外居住的救助对象,采用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访关爱和送达幸福清单。

2、优化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康养照护体系。

2023年龙泉市民政局建设安仁镇、八都镇、道太乡等11家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紧密合作,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利用家庭签约医生等资源,定期组织集中或上门体检、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同时为区域内老年人开展慢病管理、用药指导和问诊咨询,安排医务人员、养老护理员开展健康监测指导、巡诊及康复护理等服务。

为了让空巢老人安享晚年,今年我市计划培育一支具有山区特色的养老管家队伍,破解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短缺难题,增强居家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可及性和有效性。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配1名山区养老管家,负责采集信息、了解养老需求、宣传政策和供需对接等基本养老服务,并对所负责区域内常住老年人中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上门、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定期探访关爱服务,并建立不同对象不同频次的居家探访机制。目前已完成招募人员242人,下步我局将组织山区养老管家参加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救护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养老管家能力培育。

四、针对“夯实养老事业支撑”的建议

1、完善机构布局规划,强化服务设施建设。

机构养老方面,目前我市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共6家,机构床位数共计1074张。

居家养老方面,今年我市继续开展家庭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优先安排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对象中失能、半失能对象,适当考虑部分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对象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等。已对72户改造对象家庭进行入户评估及方案设计,平均每户改造标准不超过6000元,改造内容围绕助行、助浴、助洁、紧急呼叫、康复辅助等方面,具体包括建筑硬件、室内家具装饰的改造,适老康复辅助器具等,以缓解、抵消或代偿老人因失能、半失能带来的居家生活障碍等。该项工程自2020年开始实施,已累计投入208.8万元完成348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专业水平。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2023年已组织开展四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新增持证人数166人,聚焦养老护理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帮助护理员树立养老护理职业价值观,掌握养老护理相关知识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3、完善人才队伍保障,落实岗位补贴制度。

执行养老护理人员技能等级政府岗位补贴制度。对市区范围内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市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内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从业人员(不含事业在编人员),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分别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2023年1-5月份共发放68740元。下半年拟提高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

五、针对“数字化赋能养老服务”的建议

1、数字科技赋能养老,融合提升服务质量。

2022年龙泉市已建成1家公办智慧养老院,包含智慧服务、智慧照护、智慧交流、智慧管理、智慧安防五个应用场景,为养老院配备紧急呼叫、照护手持机、卧床检测设备、智慧门岗、智能安全巡防设备等设施设备;为19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无感智能终端,每个点位配备触屏点餐机、健康管理智能设备、无感测温、人流监测等9种设备。

2023年为2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无感智能终端,建设康养驿站3处,并再建1家智慧养老院,有效提高养老服务场所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帮助养老机构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下一步龙泉市民政局将继续运用互联网技术,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融合创新应用,实现养老服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市民政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村养老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胡欣,联系电话:7751320。




龙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