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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01701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7 15:43:13 点击数:

李利珺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后疫情时代旅游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应给予适当补助,从顶层设计层面延长减免延缓社保费用政策。对于吸收从业人员较多,人员经费支出较大的旅行社,政府予以一定补助。我局自始高度重视,前期已多方面积极落实:一是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对旅行社品牌品质提升、旅行社组接团、提升导游人才队伍素质等进行年度奖励,2022年度对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奖励资金56.1413万元,进一步提振旅游企业发展信心。二是给予文旅企业困难补助,了解企业痛点难点,更大力度帮助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开展2022年1-6月旅行社困难补助工作,给予正常经营的旅行社1-6月实际发生的经营场所租金和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0%的运营补助,共计补助13.4741万元。三是提升队伍人才素质,每年举办金牌导游大赛,提升企业导游人员专业技能,鼓励企业招引新老导游从事旅游工作。四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文件精神,市文广旅体局第一时间通知各旅行社,并积极联系相关存储银行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指导旅行社开展质保金暂退及暂缓工作,退还质保金288万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进一步缓解旅行社疫情以来遭遇的现金流压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重视行业指导及服务工作,积极优化补助政策,切实提高行业经济效益。

关于提案中建议“一、给予税费优惠。旅行社经过三年疫情,元气大伤,需争取税费方面的顶层设计,对旅行社等旅游业市场主体免征增值税,减轻企业运营负担;二、推出融资政策。对旅行社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推出小额免息、贴息贷款产品,缓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我局立即落实工作人员前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对接上述内容,将行业当前基本情况、运营难点详尽反馈,积极做好行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征询政策倾斜,竭力从多方为行业争取政策优惠,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振兴我市旅游业发展。对于相关部门允许的优惠政策,我局将持续跟进,积极对接,及时传达,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主体责任。

我局将在基础上举一反三,除扶持政策及优惠外,持续寻求更多有利于我市旅游业复兴的举措,全力做好行业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旅游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徐洛;联系电话:7761635。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5月30日